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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0日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战略的目标要求,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加快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中华职业教育社定于近期举办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近年来,广师大学子在创新创业类比赛中硕果累累。创新创业类比赛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我们触手可及的机会。只要我们有梦想、有热情、有勇气,便能够在这个舞台上大放异彩。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勇敢地迈出第一步,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梦想和荣耀。现诚邀同学们积极报名参赛。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二、参赛说明

1. 参赛项目申报评审书须经参赛学校审核盖章。

2. 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为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为1-2名。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赛。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

3. 各参赛团队在本组别内可进行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4. 我校共有2个推荐参赛名额。项目需经专家遴选后,代表学校参赛。

三、大赛安排

1. 报名方式

请意向团队填写①《项目申报评审书》、②报名汇总表、③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1-3)④将附件1-3和项目PPT于4月3日18:00前发送到科创中心竞赛部邮箱gsdkczxjsb@163.com。

文件命名为: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名称。

2. 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分为网络评审和现场总决赛两个环节。网络评审以《项目申报总评书》和项目PPT为主,VCR选填。现场总决赛采用现场路演和答辩的方式。

1)网络评审阶段安排如下:

4月21日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束将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官网公示网评结果。

(2)现场总决赛拟于5月下旬举行,通过网络评审遴选出135个项目(不含港澳地区参赛队伍)入围现场总决赛,其中中职组45个、高职组45个、本科组45个。每所学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每组别不超过2个。

四、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2. 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3. 经审查出现下列4种情况之一,取消项目或个人参赛资格。项目团队领衔人不符合条件,或项目团队符合条件成员人数少于3人,取消项目参赛资格;项目团队成员不符合条件,取消该成员个人参赛资格;凡是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往届大赛总决赛金奖、银奖和铜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4. 竞赛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入围国赛网评项目进行资格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网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确认表》未加盖省级社公章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评审书中填写是有关信息要与国赛系统的项目信息一致,如出现信息不一致情况,以国赛系统的项目信息为准,该项目信息用于参赛资格审定、证书制作和项目奖励金发放。

五、表彰奖励

大赛中职组、高职组、本科组各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项目鼓励金。

六、联系方式

校内咨询联系QQ群 954459063

七、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8USZrm1QuASxLbc_bQbTQ?pwd=66sy (提取码:66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