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于2016年成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目标,以“思政引领·创教融合·多元协同”为工作主线,双创教育和思政教育相结合、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双创学院与专业学院相结合、双创实践与产业变革相结合,致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打造广师大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和落实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各项工作,注重凝练成果,服务职业教育和区域经济。对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盘活学校资源,构建服务体系、打造金课优课、凝练特色亮点,全面提升双创教育质量;对外加大与政府相关部门、优秀行业企业的合作力度,引入优质资源,提升双创教育广度和深度,打造特色品牌,服务职业教育和区域经济建设工作。
现因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务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务员(办公室科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学历及学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文字编辑及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常用办公软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非事业编制,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cxcyxy@gpnu.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广师大创院教务员-姓名-毕业院校”,主要包括: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s://cxxy.gpnu.edu.cn/index.ht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学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与学校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得应聘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和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
五、综合面试
学院成立综合面试评审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列入综合面试人员。综合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综合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学校通知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网站和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备入职材料,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所有。
八、联系方式
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王老师,联系电话:020-38765279。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