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范围
2024年,学校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共110项,其中国家级35项(含重点支持领域1项)、省级75项(含重点支持领域5项)。
国家级、省级项目原则上须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中产生,本年度有资格参与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的校级项目包括:
(一)2024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负责人为2021级或2022级本科生的项目;
(二)2023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负责人为2022级本科生的项目;
(三)2024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负责人为2023级本科生的项目,不参加本次遴选,纳入2025年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范围;
(四)个别特别优秀项目,如未能及时参加年度校级立项,可由项目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学校审议。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一般面向2021级、2022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
(二)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三)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四)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在同一年度不能指导超过两个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项目。同一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三位。
在遴选工作开展过程中,若所推荐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相对于校级项目立项时发生了变化,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交由学院审核即可。
三、项目类型和类别
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主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旨在鼓励引导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类型、类别、立项以及各类项目经费等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往年立项通知要求执行,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四、优先条件
(一)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结合紧密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六)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五、遴选方式
本年度大创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工作以“学院直接推荐”和“学校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推荐直通项目和候选项目(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
学院推荐工作分为直通项目推荐和候选项目推荐两部分。
1.直通项目推荐。为表彰各学院在2023年“互联网+”大赛中的贡献和成绩,学校对完成2023年“互联网+”大赛基本组织任务学院,给予奖励推荐国家级立项1项、推荐省级立项2项(详见表1),由各学院按我校“大创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直通奖励名额(详见表2)组织遴选、推荐,结果须向所在学院师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认定。直通项目经学校认定后即确定为我校拟推荐的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项目,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遴选。
表1 2023年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直通项目奖励标准
序号 |
获奖类别 |
奖励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 |
1 |
“互联网+”国赛铜奖 |
国家级1项 |
2 |
“互联网+”省赛金奖 |
省级2项 |
3 |
博士点建设单位 |
省级1项 |
4 |
完成基本组织任务 |
国家级1项、省级2项 |
备注:同一项目按所获最高级别核算,不重复奖励。
表2 各学院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直通奖励名额
序号 |
学院 |
省级 |
国家级 |
备注 |
1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2 |
电子与信息学院 |
3 |
2 |
博士点建设单位、获“互联网+”国赛铜奖1项 |
3 |
自动化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4 |
机电学院 |
2 |
2 |
获“互联网+”国赛铜奖1项 |
5 |
管理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6 |
美术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7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8 |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9 |
音乐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10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11 |
光电工程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12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13 |
教育科学学院 |
3 |
1 |
博士点建设单位 |
14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 |
2 |
获“互联网+”国赛铜奖1项 |
15 |
财经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16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17 |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18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19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1 |
无追加奖励 |
20 |
民族学院 |
0 |
0 |
无符合年级要求本科生 |
21 |
数字创意学院 |
0 |
0 |
无符合年级要求本科生 |
22 |
基础教育学院 |
0 |
0 |
无符合年级要求本科生 |
合计 |
40 |
22 |
|
2.候选项目推荐。经统计,各学院直通项目总数为国家级22项,省级40项。根据学校推荐名额(国家级35项、省级75项),在学院推荐的候选项目中进行差额遴选。各学院候选项目推荐名额依据本年度校级立项数量占比的2倍进行分配(详见表3)。
表3 各学院拟推荐国家级、省级候选项目名额
序号 |
学院 |
2024年校级立项数 |
占比 |
推荐候选项目名额 |
1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32 |
6.54% |
6 |
2 |
电子与信息学院 |
65 |
13.29% |
13 |
3 |
自动化学院 |
54 |
11.04% |
11 |
4 |
机电学院 |
46 |
9.41% |
9 |
5 |
管理学院 |
23 |
4.70% |
5 |
6 |
美术学院 |
19 |
3.89% |
4 |
7 |
外国语学院 |
11 |
2.25% |
2 |
8 |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
4 |
0.82% |
1 |
9 |
音乐学院 |
38 |
7.77% |
7 |
10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72 |
14.72% |
14 |
11 |
光电工程学院 |
18 |
3.68% |
4 |
12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18 |
3.68% |
4 |
13 |
教育科学学院 |
26 |
5.32% |
5 |
14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3 |
4.70% |
5 |
15 |
财经学院 |
11 |
2.25% |
2 |
16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9 |
1.84% |
2 |
17 |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1.23% |
1 |
18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6 |
1.23% |
1 |
19 |
国际教育学院 |
4 |
0.82% |
1 |
20 |
民族学院 |
1 |
0.20% |
0 |
21 |
数字创意学院 |
3 |
0.61% |
1 |
22 |
基础教育学院 |
0 |
0.00% |
0 |
合计 |
489 |
1 |
98 |
(二)学校组织遴选(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资格审查和遴选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对学院推荐的直通项目资格审查;
2.从学院推荐的候选项目中遴选出13项国家级项目、35项省级项目;
3.分别从已确定的35项拟推荐国家级项目和75项拟推荐省级项目中遴选出1项重点支持领域国家级项目和5项重点支持领域省级项目;
4.面向全校公示结果。
六、经费支持与管理
(一)项目经费。本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经费支持和项目管理,将采用动态管理模式。学校将组织专家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主要考核项目进度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并根据考核结果分期下拨经费,具体参照表4执行。
表4 阶段性检查和经费下拨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类别 |
首期拨款 6月下旬 |
中期检查 9月中旬 |
经费总计 |
1 |
省级普通 |
3000 |
优秀:3000 合格:2000 缓慢:1000 |
4000-6000 |
2 |
省级重点 |
5000 |
优秀:6000 合格:4000 缓慢:1000 |
6000-11000 |
3 |
国家级普通 |
6500 |
优秀:7000 合格:4000 缓慢:1000 |
7500-13500 |
4 |
国家级重点 |
10000 |
优秀:12000 合格:7000 缓慢:1000 |
11000-22000 |
5 |
校级 |
300 |
优秀:400 合格:200 缓慢:0 |
300-700 |
备注: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中期检查;部分优秀项目学校将从“互联网+”大赛等方面再投入经费支持。
(二)各学院大创计划工作经费。(另行通知)
七、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参考《广师大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参考意见》(附件1),重点考核项目的已有基础、校级立项以来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结题的预计成果等方面,秉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1. 2024年5月26日前,经公示后无异议,各学院按要求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推荐项目详细信息表(附件3)。将附件2的纸质文件(经学院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文件)和可编辑EXCEL文档、附件3的可编辑EXCEL文档,以“xxx学院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遴选项目”命名发送至 dachuang_gpnu@163.com;
2. 2024年5月26日前,各学院推荐项目(包括直通和候选)项目负责人将推荐表(附件4)和阶段性成果材料按照提交系统指南(附件5)的要求上传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双创服务平台”http://cxcyedu.com:8099/website/login;
3. 2024年5月30日前,学校完成直通项目审核、差额遴选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遴选等工作,确定我校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最终名单;
4. 2024年5月31日-6月6日,公示。
加强过程管理,增强成果输出。建议各学院在组织遴选工作时,加大对预期结果及其完成可能性的考量。凡被遴选为学校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的,均应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预期结果,并通过结题验收。
八、过程管理
1. 大创项目研究所获成果应为团队原创,结题验收时无知识产权纠纷;
2.各学院务必科学考查、评估所推荐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一经立项,不能无故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推进项目的,应及时报学校批准,并追回项目经费;
3.项目团队应依据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4.项目上报国家级、省级平台后,重要信息(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项目类型、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其他信息变更,应于公示文件发布后三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该方案中所涉及内容的解释权归校大创工作小组所有。
九、联系方式
QQ群:2024年省、国级遴选咨询群:576650117,申请进群请备注“学院+被推荐等级/候选项目+负责人姓名”;2024年省、国级遴选第一指导教师群:561112054。
附件:
1.广师大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参考意见;
2.2024年学院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3.2024年学院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
5.提交系统指南。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