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学生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单位:
为在全校树立典型与表彰先进,营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创新创业工作氛围,推动优良的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善于创新、勇于创业、勤于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开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学生评选活动,表彰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工作者,相关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二)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依照思想品德好、表率作用强、创新创业相关工作、完成出色的要求表彰个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三)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评选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以此激励广大学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学校创新创业工作中来。
二、评选对象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三)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大学期间不存在挂科记录(包括学生手册这门科目考试);
(四)从事创新创业相关工作的学生干部,认真负责协助推动创新创业类比赛和活动(如互联网+比赛等各类双创比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工作、双创孵化器建设、校级双创五育平台建设等)的顺利开展和相关工作的推进;
(五)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受到老师们的认可;
(六)在岗位期间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不迟到、早退,并及时向负责人反映工作情况;
(七)本学年“i志愿”志愿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年6月到2024年5月);(研究生不计)
(八)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的活动工作;
(九)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党团)警告以上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
5、拒绝参加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者;
6、拒绝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者。
四、评审程序
(一)推荐、审核阶段(2024年6月20日至6月28日)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见附件1)和申报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封面、目录、全文扫描版或专利授权证书,整理成压缩包形式随附件1一同发送)统一发送到各班班长处,以班为单位整理成压缩包发送到各二级学院进行评选。
1、文件命名:各班级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时,必须清晰分类,按照如下格式样板建立文件夹:
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
二级文件夹命名格式:
三级文件夹命名格式:
2、荣誉证书需按照申报表中的奖项按点对应命名;
3、参照建档文件夹各类登记表等申报材料参照建档于2024年6月23日23:59前报送各二级学院邮箱,逾期视为放弃评优评先资格,所有申报材料禁止过度包装,纸质版材料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4、上交材料清单。
(1)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申请表
附件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学生)汇总表
(2)电子版:所获荣誉证明材料汇总
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总申报学生名单,落实查看申报证明材料虚实与是否齐全,将审核过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于2024年6月28日23:59前公示完毕后发送至科创中心邮箱gsdkczx@163.com。各二级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4年6月30日16:30前将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发展中心(白云校区活动中心五楼503 504/东校区工业实训中心402室)。
(二)评选阶段(2024年6月30日至7月7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对各单位推荐参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和汇总,申报材料不实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公示阶段(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经创新创业学院整理审核后,届时将对评审结果(获奖学生名单)于校园网滚动公告栏、“广师大创新创业学院”公众号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采取向创新创业学院邮箱发送邮件的形式,实名制提出复议(实名制需注明所属学院、姓名,否则不予以受理)。
五、推选要求
(一)积极推报人选。各单位在考察参报人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创新创业工作才能和工作成绩;
注重挖掘和推荐在推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代表,努力推选出受到领导、老师和学生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典范。
(二)严格落实要求。各单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推选工作,积极协调申报材料审核、出具意见等程序性工作。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参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推荐人选和集体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推荐。
注意: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推选模式采用由二级推选出候选人,再由我校创新创业学院作最终名单确定。(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创新创业学院所有。)
六、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落实查看申报证明材料真实性与材料是否齐全,将审核过后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打包提交,电子版于2024年6月28日23:59前公示完毕后发送至科创中心邮箱(gsdkczx@163.com),命名:单位名称(xx学院/组织)+2023-2024年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6月30日16:30前送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发展中心(白云校区活动中心五楼503504/东校区工业实训中心402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评先资格。
(一)各单位需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
2、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
3、申报证明材料-仅提交电子版。
(二)电子版文件夹建立模板如下:
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
二级文件夹含:
三级文件夹含:
注意:申报清单材料(2023年9月—2024年5月所获奖项)需按申报表中的奖项按点对应命名,并且包含本年度成绩单截图(标明学院/组织+班级+姓名)、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证明、获奖证书、论文封面、专利授权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王友涵
联系电话:020-38765279
通讯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工业实训中心402办公室
附件:
1、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个人申报表
2、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3、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各单位名额分配及评选注意事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20日